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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3号、4号库房施工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2022-12-12

招标代理: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类型:工程基建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SYZX2022-35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已由中烟实〔2013〕1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3号、4号库房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3号、4号库房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2.2 招标范围: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建设地点:长春卷烟厂顺丰库(长春市世纪大街以东、保定路以南)。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1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2.6 质 保 期:2年。

三、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相关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提供近三年度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 (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会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10 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 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库,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通过互联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将以下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email protected]中(邮件主题备注: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3号、4号库房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公司简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职称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8680517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如未电话确认的将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检查通过后方可缴纳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机构将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方可参与本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寄费用由投标人另行支付。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4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世纪大街以东、保定路以南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431-891079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石钰

电 话:0431-81672010、81727844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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