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城·桂语听澜建设项目已经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2304-220100-04-05-169363,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东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绿城·桂语听澜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1)设计:项目市政电源接入点至规划红线内居民电能计量装置范围内的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等。(2)施工: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包含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1座10kV开闭所、25台630kva箱变(暂定)、市政电源接入点至用电工程开闭所的10KV线路、开闭所至室外箱变的10kv线路、室外箱变至各进线箱的220/380V线路、电能计量装置等。
2.4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折扣系数0.80;工程费折扣系数1.00。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以西、东新路以北区域地块内。
2.6工程建设周期:2024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30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设计周期: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发包人提供前置报装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后一个月止。
2.7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应当具有机电或电力相关专业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