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屏芯智能智造基地项目(一期)正式用电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 2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 成都屏芯智能智造基地项目(一期)正式用电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2标段已由 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019-510122-35-03-382228】FGQB-03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双流新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双流新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019-510122-35-03-382228】FGQB-037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位于黄甲街道青云寺社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成都屏芯智能智造基地项目(一期)正式用电工程施工2标段从拟建市政3#、4#、5#、6#环网柜(暂命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引入至本项目三座高压开闭所即A02、B06、C03厂房配设的开闭所, 再由三座开闭所分布至各厂房10kV变电站。本项目公服配套用电至 10/0.4kV配电柜;生产用电至各厂房10kV变压器(不设置变压器低压端低压箱柜)。
2.3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内容。
2.4 计划工期: 每批次45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
☑其他: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证 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3 ○项目负责人:具有 证书,专业 (须为 人员)。
3.1.4 财务要求:
无;
○提供:近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
3.1.5 业绩要求:
○无;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正在施工☑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1年01月01日(含01月01日)以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EPC等其他类型合同则以电力工程施工部分对应的合同金额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显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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