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卧虎山南居住地块(90-1#、91-1#地块)建设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工程(二)工程劳务分包
二、招标内容:施工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及设备(例塔吊、升降机、施工电梯、砂浆罐等)等的临时用水用电,且满足文明施工所需要的用水用电工作
三、招标范围:生活区及施工场地的临时用水用电工程,中期维护、维修、后期改线等全部工作内容。
四、工期:按建设方整体工期要求。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分专业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河北省外建筑企业需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5、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即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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