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三江街道医疗中心临时用电工程
二、采购内容:变压器、电线杆等材料采购并安装完成后,供电所验收通过,工期30天。地址:金华市口腔医院以东、四联路以南、绿翔苑以西、清华苑以北。
三、最高限价:144299元
四、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二 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三)其他:
6.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信用中心:https://credit.zj.gov.cn/)、(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月 1 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项目负责人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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