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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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99,85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TYWFB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潼南区铜车坝水库用电工程(第二次招标) 答疑 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潼南区铜车坝水库用电工程(第二次招标)质疑做如下回复并做出补遗: 一、答疑: 问题: 占地费用及青苗赔偿是否含在费用中?供电企业手续是否已办理?计量器具校试费用是否包含在费用中? 回答: 占地费用及青苗赔偿不包含在投标费用中;前期申请用电手续招标人已办理;计量器具校试费用包含在费用中。 二、补遗 1 、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了合同专用条款 12.1 项目规定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以及 第 11.1 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招标文件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所需的费用 以外,还包括了项目试运行,并移交招标人之前的所有其他费用。 2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协议书中第七 项中 增加第 4 小项,修改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 承包人承诺不得以搭 火 、通电、调试等任何要求向发包人索要合同价款外的费用 。
招 标 人: 重庆市潼桥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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